關于開展第一屆天津市自貿改革和制度創新獎評比表彰活動的通知 |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總結天津自貿試驗區十周年制度創新成果,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第一屆天津市自貿改革和制度創新獎評選表彰工作,現就評選表彰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天津市自貿改革和制度創新獎評選在推進天津自貿試驗區建設中具有重大影響力、形成良好復制推廣效果的改革實踐與制度創新成果。
二、獎項設置及標準
天津市自貿改革和制度創新獎共設置三類獎項,分別為集成創新獎、優秀創新獎、優秀探索獎。
(一)集成創新獎:在建設天津自貿試驗區的重要領域、關鍵環節實施的跨行業、跨產業的綜合改革和制度創新實踐,通過有效集成各領域優勢要素,形成政策協同創新效果,取得明顯的經濟社會發展成效,具有示范引領效應。
(二)優秀創新獎:在天津自貿試驗區建設中實施的改革實踐和制度創新優秀案例,可復制可推廣性強,在全國相關領域具有首創引領性或較大影響力,市場主體有明顯獲得感,有效帶動本市相關領域產業產值增長。
(三)優秀探索獎:以對標世界高水平的開放形態為目標,在打破體制機制束縛、接軌國際經貿規則、建立開放型經濟體制、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進程中實現創新突破,在全國相關領域有一定影響力。
三、申報主體
天津市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各部門、片區、聯動創新區、聯動創新基地、創新實踐基地、行業協會組織、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均可申報。不同單位可以就同一項目聯合申報。自貿試驗區各片區、聯動創新區應當將本通知及時推送至轄區內企業。
四、申報截止時間
2025年3月18日。
五、申報要求
有關單位遴選符合條件的項目提出申報意見。申報項目上報前需在申報單位及聯合申報單位進行內部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方可申報。申報材料要求具體如下:
(一)關于申報第一屆天津市自貿改革和制度創新獎候選項目的函(見附件1,須加蓋公章)。
(二)天津市自貿改革和制度創新獎申報書(見附件2,須加蓋公章)。
(三)受到中央部門、國家部委以及市委、市政府肯定和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佐證材料。
(四)初審核查通過后,申報主體需對項目負責人向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并在申報單位所在地區或系統公示5個工作日后,按要求提交《征求意見表》(見附件3)。
申報主體、項目負責人需對材料的真實性、合法合規性切實負責,并將以上要件紙質版材料郵寄至指定地址,相關電子版材料同步發送至指定郵箱。
六、評選程序
評選程序包括項目申報、初審、復審、表彰、備案等環節。
七、獎勵形式
以天津市人民政府名義發布表彰決定,對獲獎項目頒發榮譽證書。
附件:
1. 關于申報第一屆天津市自貿改革和制度創新獎候選項目的函
2. 天津市自貿改革和制度創新獎申報書
3. 征求意見表
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3月4日
聯系人:陳爍
聯系電話:(022)66615155
電子郵箱地址:bhzmbtjpjs@tj.gov.cn
通信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大連東道1060號濱海新區人民政府4號樓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