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港保稅區發布《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天津機場片區支持實體經濟開展離岸貿易若干意見》,支持實體經濟積極開展離岸貿易等新型貿易業態,不斷完善跨境結算功能、有效提升國際競爭力,促進實體經濟創新發展和制造業轉型升級、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完整性和現代化水平。
離岸貿易“濱海模式”是我國繼“上海模式”和“蘇州模式”后,由地方政府實踐可行的第三種有效模式,并已在濱海新區其他功能區成功復制推廣。為進一步指導更多企業和銀行按照“濱海模式”依法依規開展離岸貿易,天津港保稅區近期制定出臺《若干意見》,重點支持區內實體經濟企業開展新型離岸貿易,并提出在自貿試驗區框架下,由外匯主管部門進行政策指導,組織開戶銀行和企業就具體業務形成可行方案。
截至目前,該政策已覆蓋包括“集成貿易”、大宗商品交易、海外工程承包在內的多個業務場景。其中,保稅區企業高利爾(天津)包裝有限公司和中墾國邦(天津)有限公司成為“濱海模式”支持企業,通用水電公司海外工程承包項目的離岸業務需求已由中國銀行保稅分行提出可行方案。據中墾國邦(天津)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濱海模式”有助于動態調節全國進口規模,規避不必要的價格風險。而作為離岸貿易“濱海模式”支持的首家企業,高利爾(天津)包裝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5單離岸業務收付匯,合計交易(買賣)額約200萬元。
自貿試驗區作為深化改革的“試驗田”,肩負著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的重大使命。離岸貿易作為國家大力支持的外貿新業態新模式之一,得益于政策創新紅利,在天津自貿試驗區加速發展崛起。“我們將就推進新型離岸貿易廣泛開展大膽嘗試,通過提升服務水平,推動業務常態化開展,持續釋放自貿創新紅利,推動系統集成式創新,形成穩住外資外貿基本盤的有效抓手,帶動區域實體經濟發展。”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朱長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