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高院發布“2022年度天津法院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典型案例”,天津自貿法院一案例入選。該案彰顯了天津自貿法院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司法理念和對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孜孜追求。今后,法院將繼續秉承“守正創新、勇當排頭、共筑卓越”工作理念,通過“東疆智薈”等平臺匯聚更多案例成果,努力為京津冀地區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天津某運力公司與北京某農業科技公司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27日,天津某運力公司(以下簡稱運力公司)與北京某農業科技公司(以下簡稱農業科技公司)簽署物流運輸服務合同,約定運力公司為農業科技公司提供生鮮雞蛋物流運輸服務,雙方約定結算賬期為70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農業科技公司逾期支付運費,雙方經協商一致于2021年7月1日簽署《提前終止協議》,提前終止運輸服務合同的履行,并約定了未結運費的對賬和付款事宜。此后,農業科技公司未能按時付款,運力公司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農業科技公司給付欠付運費及逾期違約金,合計920余萬元。
審理過程及調解結果
承辦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雙方已就運輸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協議,案件事實清楚,爭議不大,具備直接裁判的條件。但通過庭前與原、被告溝通,法院了解到被告農業科技公司是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為決勝脫貧攻堅,實現產業脫貧貢獻了重要力量。2021年受農產品價格周期性波動及新冠疫情的雙重影響,被告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遇到嚴重困難,如果徑行裁判可能使得被告面臨資金鏈斷裂甚至停業風險,將對京津冀地區鄉村產業脫貧、首都蛋類農產品供應產生不利影響。承辦法官在綜合研判后,確定了調解優先的審判思路,通過互聯網庭審及線上調解,讓原告充分理解被告面臨的經營困境,并敦促被告一次性先行給付原告100萬元運輸費用,以示解決問題的誠意。后經多輪磋商,雙方最終就剩余的820余萬元欠款達成分期履行的一攬子調解方案。至2021年底該案已全部履行完畢,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能動調解京津冀企業合同糾紛,為京津冀地區鄉村振興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典型案例。農業產業協同發展是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布局中的重要內容,是鞏固京津冀地區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動鄉村振興的關鍵舉措。本案中,承辦法官秉持能動司法理念,以司法保障京津冀地區農業產業發展為出發點,簡案繁辦,多方協調促成糾紛調解解決,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也為困難企業贏得了緩沖時間,使企業重新煥發經營活力。本案的妥善解決,有力促進了京津冀地區現代農業養殖業健康發展,為實現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推動鄉村全面振興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