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在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經營主體除名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1日,天津自貿試驗區將在全市率先試點經營主體除名制度,推動經營主體健康發展,激發經營主體活力,進一步營造公正、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除名制度是市場監管部門對具備一定情形的經營主體予以除名標記,并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的工作制度。此次實施的經營主體除名制度適用于在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范圍內登記的經營主體。主要針對“因未按照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或者經營者住所無法取得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滿兩年,且近兩年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和“被撤銷設立登記、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6個月內未辦理清算組公告或者未申請注銷登記經營主體。”
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天津自貿區市場監管局)將按照《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在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經營主體除名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天津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增加醒目的紅色“已除名”標簽,充分發揮“標簽+公示”作用,實現讓交易方以較低成本獲得經營主體有效信息,防范交易風險。
據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進,經營主體設立條件更為寬松便捷,近年來濱海新區經營主體數量呈現快速增長勢頭。截至2024年1月底,濱海新區經營主體總量已超過38萬戶。但目前仍有少數經營主體長期不開展經營活動、不履行法定義務。為進一步優化公正、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充分應用信用信息提升監管水平,市市場監管委印發《市市場監管委關于在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經營主體除名制度試點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經營主體除名制度, 完善經營主體退出機制,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近年來,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積極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三個監管”要求,深耕營商土壤,下苦功、出實招,結合轄區實際創新監管模式,打造濱海監管樣板。濱海新區率先在全市基層市場監管系統全面推行網格化監管,以獨立研發的網格化管理系統為核心,整合各業務系統的智慧監管模式,提升數據集成和應用水平,為企業精準畫像,實現系統融合、數據協同的“大監管”格局;常態化開展跨部門聯合抽查工作,持續強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力度,濱海新區抽查領域數量連續三年保持全市第一。濱海新區持續構建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體系,不斷健全完善“一口受理、協同修復”工作機制,助力經營主體恢復正常經營。
下一步,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將繼續當好改革創新“領跑者”,扎實推進經營主體除名制度試點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對具備除名情形的經營主體作出除名標記決定,同時積極總結試點經驗,推動構建京津冀三地信用信息標準一體化和信用監管協同機制,努力營造“放管結合、寬嚴相濟、進退有序”的市場經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