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質量建設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提供有力保障,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公布了服務保障天津自貿試驗區提升行動15項司法措施。
天津自貿區法院天津港中心法庭負責人曹真表示,本次發布的司法服務保障措施聚焦服務保障天津自貿試驗區提升“一個中心”,緊盯天津自貿區提升行動中的有關特色產業發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優化、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等新需求,結合自貿區法院工作實際,不斷提升司法服務保障的精準性與實效性。
除了加強對天津自貿試驗區特色產業、制度創新等方面的服務保障力度以外,本次司法措施還特別關注自貿區風險防控效能建設,注重天津自貿區改革創新過程中行政審判、刑事審判的職能作用,健全風險預測預警預防機制,強化府院聯動,協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同時,本次司法措施還抓實服務保障國家重大戰略、發展特色優化產業、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三個重點”。立足司法審判實際,服務保障京津冀協同等戰略實施。加大新模式、新業務、新類型等案件的審判力度,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創新服務保障模式,強化數字賦能水平,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本次出臺的司法措施主要包括4個方面15條舉措:
立足落實功能定位,強化對天津自貿試驗區承載的國家戰略的司法保障力度。提升對京津冀協同發展、“一帶一路”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等國家重大戰略的司法服務保障能力。在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方面,不斷健全完善、跟進落實區域司法協作工作機制,助力天津自貿試驗區加速承接更多符合功能定位的非首都功能。在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方面,高效辦理與“一帶一路”建設相關的各類案件,支持天津自貿試驗區跨境投融資綜合服務中心和海外工程投資服務中心建設。在服務保障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方面,高標準建設國際商事審判庭,完善涉外商事糾紛審判機制,加強對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的前瞻性研究。
優化司法服務模式,推動天津自貿試驗區特色優勢產業創新發展。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強化知識產權的全鏈條保護,促推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依法高效化解金融糾紛,準確認定各類融資合同效力,加強金融審判與金融監管協同,加快對新型金融業務模式的司法研判,助力金融產業集聚。持續深化天津港中心法庭職能,推動構建與適港產業發展相適應的司法保障體系,吸引和促進法治要素向適港產業自由流動,推進港產城深度融合。加強現代服務產業市場主體、市場準入、市場交易等方面的案例指引和權益保護,依法服務保障發展總部經濟等服務業對外開放政策制度實施,助力創建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示范區。依法妥善審理涉平臺經濟中勞動用工、互聯網金融、網絡貨運等各種類型糾紛,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環境。
深化工作機制建設,不斷優化天津自貿試驗區法治化營商環境。立足天津自貿試驗區“以制度創新為核心”的基本任務,加強司法工作機制建設。充分發揮破產在優化市場資源配置上的制度功能,為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提供高效、便捷、有力的司法保障。完善多元解紛機制,推動涉天津自貿試驗區糾紛得到高效、便捷、經濟的解決。加強科技信息支撐,提升糾紛解決便利化程度。
參與風控體系建設,有效提升天津自貿試驗區風險防控效能。加強行政審判,聚焦天津自貿試驗區投資、貿易、金融等重點領域監管,保障監管的嚴格、精準、有效。加強刑事審判,依法懲處妨害天津自貿試驗區建設的各類刑事犯罪。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底線思維,提高防控能力,強化府院聯動,建立健全風險防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