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修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暫行辦法及細則》(以下簡稱辦法),出臺七項專項支持政策,助力區內企業加速發展。《辦法》針對新引進各類總部、金融機構和科研院所,根據實際增資到位情況,補助最高額度達到2000萬元。
在扶持落實企業總部和龍頭領軍企業方面,給予資金補助和融資扶持。
一是對新引進的各類總部、金融機構和科研院所等機構,以及已設立的各類總部或地區總部進行注冊資本金增資的,根據其實際增資到位情況,給予一次性搬遷資金補助,補助最高額度達到2000萬元;
二是對擬上市的區內企業,經認定,分階段給予一定額度的融資支持。
為鼓勵人才聚集,加速各類企業遷入商務區,在新企業入駐扶持和辦公空間支持方面,給予財政扶持和用房補貼。
一是對符合中心商務區產業發展方向的各類企業和機構,經營期滿一年,根據企業對中心商務區的實際貢獻程度,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扶持;
二是對新引進的符合中心商務區產業發展方向的各類企業和機構,在中心商務區于家堡和響螺灣區域內購建自用經營或辦公用房的,按最高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租賃自用經營或辦公用房的,按最高每平方米每月60元的標準,給予最長24個月用房補貼,補貼比例不超過合同房租價格的70%。
在人才支持方面:對中心商務區經認定的各類人才給予不同比例的獎勵。
按照《中心商務區人才公寓管理試行辦法》有關規定,提供免費人才公寓,或給予部分租房補貼,除此之外,還將為入區工作的人才落戶、子女入學等相關事宜提供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