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進一步深化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為進一步支持在自貿試驗內設立外商獨資或控股企業開展支線和通用飛機維修業務,天津海關針對境外飛機航程內保稅維修存在的問題,創新優化保稅維修監管制度和流程,形成“綠色通道”,大幅提升了境內飛機維修產業的競爭力。
一、主要做法
(一)背景情況
天津自貿試驗區天津機場片區的飛機維修企業主要以商務機維修為主。據統計,截至2017年底,我國的商務機保有量為519架,其中,注冊在大陸地區以外的有261架。此外,韓國、日本、新加坡等周邊國家還有數百架,有很大的維修保養需求。
(二)實際訴求
根據民航局空管局運行管理中心下發的《關于明確外國公務機在華飛行有關規定的通知》,外國商務機進出中國國境一次被視為一次飛行任務,一次飛行任務在中國境內原則上可最多飛行6個計劃航段(從起飛到降落為一個計劃航段)。商務機機主大多希望可以待飛機維修和檢查完畢后,繼續執飛既定航程,可節約大量時間和飛行成本。
但是,按照海關總署《關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保稅維修業務有關監管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59號)規定,境外飛機出現故障,需要進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飛機維修企業進行維修的,飛機作為維修品可以辦理入區保稅維修,但修理完畢后,必須即刻飛離國境。按照此項規定,維修后的飛機需離境,剩余航程無法繼續執飛,如經停最近航程的韓國仁川再回國需3天時間,業內俗稱“境外三日游”,降低了外國商務機在國內維修保養的積極性。
(三)創新措施
為解決外國飛機保稅維修“境外三日游”問題,促進國內飛機維修業發展,天津海關會同天津自貿試驗區,在與龐巴迪等企業密切溝通的基礎上,對監管流程進行重新梳理,迅速制定出臺原則性可行方案。
一是允許由境內他地飛到天津自貿試驗區天津機場片區內綜合保稅區飛機維修企業的境外飛機,在完成維修后,可繼續執飛已事先獲準但尚未完成的航程,但航程不得重新計算。
二是根據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其它具體問題,可進一步調整優化監管方案。
二、實踐效果
(一)成本節約顯著
按照上述流程,徹底解決了外國飛機保稅維修“境外三日游”問題,大幅節省了飛機所有人和使用人的時間和運營成本,進一步提升了我國飛機維修產業的競爭力。
(二)應用價值高
當前,我國航空業快速發展,商務機隊規模不斷擴大,其中大量商務機在大陸地區以外注冊,外國商務機進出我國也越來越頻繁。該項創新案例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滿足了飛機維修企業和商務機用戶的實際需求,符合國家支持“兩頭在外”航空維修業態發展的政策方向,具有較高的復制推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