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集中匯總征稅
天津自貿試驗區可向全市復制推廣的第一批試點經驗
發布日期:
2016-06-20
改革內容:
在有效擔保前提下,鼓勵自貿試驗區企業試行集中匯總納稅,享受先放行貨物,后定期向海關自主繳稅的政策便利。
做法及成效:
按照天津海關2015年第18號公告,實施“集中匯總征稅”制度。自貿試驗區設立以來,共受理該模式報關單1112份,價值7.79億美元,涉及稅款29.44億元。